2015版美国未破裂颅内动脉瘤诊疗指南简

年8月,在《Stroke》杂志上发表由B.GregoryThompson等执笔的美国心脏协会及美国卒中协会最新版的未破裂颅内动脉瘤(UnrupturedIntracranialAneurysms,UIAs)诊疗指南。提纲如下:

指南中使用的推荐级别及证据级别意义

推荐级别I(ClassI):患者获益风险,该措施/治疗应该施行(SHOULD);

推荐级别IIa(ClassIIa):获益风险,该措施/治疗的施行是合理的(ITISREASONABLE);

推荐级别IIb(ClassIIb):获益≥风险,该措施/治疗可以考虑(MAYBECONSIDERED);

推荐级别III(ClassIII):无获益或有害,该措施/治疗是不推荐的;

证据级别A(LevelA):由多个RCT或Meta分析得出的结论;

证据级别B(LevelB):由单个RCT或多个非随机对照试验得出的结论;

证据级别C(LevelC):由会议资料、专家意见、病例报告等得出的结论。

未破裂颅内动脉瘤形成、发展及破裂的危险因素

UIAs形成、发展以及破裂的危险因素包括可改变的以及不可改变的危险因子。前者包括年龄、性别和基因等。以下是对可改变的危险因子的建议:

1.鉴于吸烟增加UIAs形成风险,UIAs患者应被告知戒烟的重要性。(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2.鉴于高血压可能会促进颅内动脉瘤的发展及破裂,UIAs患者应该监控血压,并对高血压予以治疗。(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3.动脉瘤的发展可能增加破裂风险,应该考虑对保守治疗的UIAs患者予以定期的影像学随访。(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临床表现

UIAs的发现主要是:在其它部位动脉瘤破裂出血时、颅神经功能障碍、头痛或者体检意外发现。未破裂颅内动脉瘤国际研究课题(theInternationalStudyofUnrupturedIntracranialAneurysms,ISUIA)中列出的有关临床疾病和症状发生率:其他部位动脉瘤破裂出血(30.4%)、头痛(23.7%)、脑缺血疾病或TIA(分别为10.6%和10.5%)、颅神经麻痹(8.0%)、癫痫(2.9%)、占位效应(2.7%)、硬膜下或脑内血肿(1.2%)、脑肿瘤(0.8%)和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0.4%)等。针对临床表现的建议如下:

1.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需仔细排查有无同时存在UIAs。(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2.UIAs所致的颅神经麻痹是早期治疗的指征。(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C)

3.就预防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而言,常规对UIAs开展治疗的有效性尚不确定。(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C)

影像学诊断

1.当考虑行手术或血管内治疗时,较之非侵袭性影像学检查,DSA有助于确诊及评估颅内动脉瘤。(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B)

2.随访颅内动脉瘤经治患者时,采用DSA是合理地。(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C)

3.CTA和MRA用于UIAs的排查及随访是有效的。(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4.MRA作为经治动脉瘤的随访是合理的选择之一,当决定是否需要手术时必须使用DSA。(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C)

5.已经弹簧圈栓塞的动脉瘤,尤其是宽颈、瘤颈或瘤体直径较大者及未完全栓塞者,应行随访评估(随访的时机及时长尚不明确,须进一步研究确)。(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定。

6.对于UIAs血管内栓塞治疗后不存在复发高风险的患者,影像学监测的重要性尚不清楚,或可能有必要。(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C)

筛查

1.有2位或以上家族成员有颅内动脉瘤或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者,需要行CTA或MRA排查动脉瘤。此类家族中,高血压、吸烟及女性为罹患动脉瘤的高危因素。(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2.常染色体显性遗传性疾病,如多囊肾病史患者,尤其同时有颅内动脉瘤家族史者,应行CTA或MRA排查。(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3.对主动脉狭窄患者及小头性骨发育不良型先天性矮小患者,须考虑行CTA或MRA排查。(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B)

自然病程

1.既往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可作为一个独立的风险因素,预测继发于不同部位的小UIAs的破裂出血。(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B)

2.在没有伴随疾病禁忌时,随访期UIAs增大的患者应行治疗。(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3.有颅内动脉瘤家族史患者,即使UIAs较小,仍需考虑治疗。(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B)

手术夹闭

1.在选择手术夹闭时,需要考虑几个因素,包括患者年龄、动脉瘤的部位及大小。(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2.由于完全夹闭和部分夹闭可导致动脉瘤复发和出血风险,术后应行影像学检查以了解夹闭满意度。(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3.鉴于动脉瘤复发及新发动脉瘤的双重风险,长期影像学随访值得考虑。对于最初治疗时夹闭不全的动脉瘤患者,长期随访可能尤为重要。(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B)

4.推荐在较大的医学中心(每年20例此类手术以上)开展UIAs手术治疗。(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5.为避免血管误夹或动脉瘤残留,应考虑使用专门的手术器材和技术以减少术中可预见的UIAs不良结局。(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C)

血管内治疗

1.经仔细筛选的患者中,可以考虑使用血管腔内血流导向治疗的新方法。(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B)

2.同样,在仔细筛选的患者中,也可以考虑其他治疗UIAs的新2.技术,如液体栓塞剂。(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C)

3.新技术的远期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不得而知,在新的试验数据证明安全性及有效性优于现有的技术之前,必须严格按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使用。(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C)

4.较之裸金属弹簧圈,覆膜弹簧圈的使用未带来更多益处。(推荐级别III,证据级别A)

5.推荐在大型医学中心开展UIAs血管内治疗。(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6.辐射暴露的风险应在知情告知环节中予以明确地提及。(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C)

夹闭与弹簧圈栓塞的有效性比较

1.对需要治疗的UIAs患者而言,手术夹闭是有效的治疗手段。(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2.对需要治疗的、经筛选的UIAs患者而言,血管内栓塞是有效的治疗手段。(推荐级别IIa,证据级别B)

3.应对需要治疗的UIAs患者,完全告知手术夹闭及血管内栓塞两种术式的利弊。(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4.经筛选的病例中,较比手术夹闭,血管内治疗可能减少手术并发症及死亡率,但总体复发风险较高。(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B)

动脉瘤随访(对于未行栓塞或手术夹闭的保守治疗患者)

1.UIAs保守治疗的患者,MRA或CTA的影像学随访是必要的,推荐的随访间隔时间及时长尚不确定。(推荐级别I,证据级别B)

2.UIAs保守治疗的患者,第一次随访应在初期诊断后的6-12个月,接下来每年一次或每隔一年一次。(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C)

3.UIAs保守治疗的患者,若无MRI禁忌证,在长期随访时,需考虑行TOFMRA而非CTA。(推荐级别IIb,证据级别C)

(德国科隆大学医学院神经外科郑锋博士编译,江苏医院刘创宏审校,《神外资讯》主编、医院陈衔城教授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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