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3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

年2月20日,由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13名被告分别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一案,南涧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同步直播。

年4月7日2时许,被告人刘某洪等人在南涧县天使TT慢摇吧门前与被害人颜某汉等人发生口角,颜某汉一方的人员罗某建等六人遂对被告人刘某洪等三人实施殴打,经劝解后双方人员离开慢摇吧。

后被告人刘某洪心中不服,安排被告人罗某南在县城内寻找颜某汉等人,被告人罗某南驾驶白色别克车载被告人张某等三人在县城四处寻找颜某汉等人,并准备了数根木棒、钢管放于其车内。

当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罗某南发现颜某汉等五人在小湾宾馆旁的“通宵烧烤店”吃烧烤后告知被告人刘某洪,被告人刘某洪遂伙同被告人石某山等10余名男子分乘四辆小轿车前往南涧县工信局对面停车场与被告人罗某南等人汇合。当日凌晨3时40分许,上述人员驾驶车辆到达“通宵烧烤店”,其中被告人罗某映持长刀;被告人彭某生、李某文持木棒;被告人李某山持钢管;被告人张某持铁制甩棍下车。

随后被告人刘某洪与颜某汉等人就慢摇吧被打一事进行谈判,要求颜某汉等人赔理道歉,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洪、石某山先对颜某汉实施了殴打,颜某汉倒地后,被告人刘某洪等五人继续用折叠木凳、甩棍、钢管对颜某汉实施殴打,颜某汉于混乱中被被告人刘某洪一方人员持刀砍伤头部。罗某建、施某武等人被殴打后向车站、军供站方向四散逃跑,被告人李某山、张某又对颜某汉停放在小湾宾馆对面的红色起亚K2轿车用木棒、甩棍实施了打砸。毕某龙被殴打后向南安桥头往樱花广场逃跑,至樱花广场绿化带附近时被追到,被告人刘某洪等12人继续对毕某龙实施殴打

医院诊断,颜某汉被殴打致左侧颞顶骨开放性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额顶脑挫伤性血肿形成;左额颞顶急性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下肺坠积性肺炎。经南涧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颜某汉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毕某龙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罗某建、施某武、李某均不同程度受伤。经南涧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砸损的红色起亚K2轿车,损修认定价格为人民币元。

另查明:年5月16日,罗某学、焦某兰夫妻因怀疑鲁某伟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其二人开设赌场,被告人罗某南遂联系赵某鸿帮忙找人,在赵某鸿的安排下,左某斌等8人(均另案处理)到鲁某伟经营的“抚仙湖生态石锅鱼庄”借故对鲁某伟、李某瑞、鲁某明进行殴打,并对饭店物品进行打砸。经南涧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鲁某伟、李某瑞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庭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议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的质证。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来源:微南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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