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损失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恰当,本院予以采信,故原告截至2014年12月29日已产生的医疗费用中剩余的.10元,应由被告吕闯全额赔偿另赣cu3260重型厢式货车在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被投保了保险限额为10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率),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硬膜下血肿药物治疗,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因此,原告上述损失被告吕闯应赔偿部分,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注:其中医疗费计算金额应剔除非医保范围用药,剔除比例参考实践经验酌定为15%]予以替代赔偿98713.14元(.10元×(1-15%非医保用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