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冷暖一起涉尸检鉴定疑难案件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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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1日,我院多元调解中心与鉴定对接中心合作,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尸检鉴定的疑难纠纷。

NO.1

年7月7日,39岁的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某交叉路口与贺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杨某受伤。事发后,医院救治,被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右侧大脑脑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脑疝形成、颅骨骨折、头皮血肿等伤情。后杨某于年11月26日死亡,因赔偿款未到位,不能对死者进行埋葬,死者尸体存放于殡仪馆冰柜内。

杨某的父母精神上受到了无法弥补痛苦,于是将贺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我院,要求被告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客观形势要求本案必须快速了结,为此,我院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

NO.2

11月27日上午,原告诉讼代理人与我院鉴定中心干警联系,告知工作人员杨某死亡的噩耗,询问我院是否可以进行尸检、以及尸检相关事项及费用。当时我院鉴定中心干警正在外地进行鉴定工作,接到电话后及时与上级法院进行了联系,次日恰逢双休,我院干警一直牵挂此事,积极与各鉴定机构对接。在收到答复后立即回复原告。

11月30日早晨,原告诉讼代理人来到我院再次对尸检鉴定事项进行沟通,提出原告家庭条件并不宽裕,鉴定费用过于昂贵,他们难以负担。

鉴定对接中心小贾了解情况后,拨打了各鉴定机构电话,与上级法院联系询问,为原告寻找最优选择。经过一天的反复问询,最终确定尸检鉴定费用为3万余元,还需将尸体运送至鉴定机构才能进行鉴定,若上门鉴定还会有附加费用。并且进行尸检会耗费较长的时间,死者不能按照风俗及时入土为安……种种因素摆在眼前,让原告方陷入了困境。

NO.3

鉴定对接中心负责人孟玉宝得知本案情况后,建议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年12月1日,经过办案人员及调解员加班加点耐心的调解、细心的测算、详细的法律释明工作,双方当事人从开始的情绪激动,对赔偿金额各执一词到最终心平静气,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当场支付部分赔偿金。这次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高昂的鉴定费用,减少了双方的各项损失,省去了繁琐的诉讼程序,也让逝者早日得到安息。

夜幕已降临,窗外飘起了小雪,却似乎没有因为雪的到来而使温度骤降,只是空气更清新、世界更纯净,人们的呼吸也更顺畅了。今夜,大家都可以安心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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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日

星期三

王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年1月1日前还款,后借期届满,李某数次要求王某还款,王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李某忍无可忍,告知王某必须于年10月1日前还款,否则将诉至法院。后李某于年10月5日得知,王某于年3月1日将价值1万元的洗衣机赠与刘某,于年5月1日将价值5万元的汽车以1万元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吴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李某可通知王某与刘某,撤销其赠与合同

B.李某可在年3月1日前向法院申请撤销王某与刘某的赠与合同

C.李某可在年10月5日前向法院申请撤销吴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

D.若李某向法院起诉撤销吴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应将吴某列为被告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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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D

《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A选项:据第74条规定,撤销应以起诉的方式行使,而非通知的方式,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据第75条规定,李某应于发现之日其1年行使撤销权,即应在年10月5日前行使撤销权,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据第74条规定,虽王某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李某造成了损害,但吴某对此并不知情,李某不能撤销其买卖合同,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据此,吴某作为受让人,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可以将其为第三人,而非应将其列为被告,因此,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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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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